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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海伦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海伦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4-23

坚守初心使命 践行忠诚担当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海伦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

刘 昭 业

 

    我代表中共海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绥化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王学斌作了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绥化市纪委监委和海伦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力助推政治生态建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牵头推进部门作用,协助市委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将全市政治生态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领导及相关部门,明确牵头领导、落实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构建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成效评价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市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全市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更加牢固,领导班子凝聚力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好转,正风反腐成效更加明显,干部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海伦市获得2019年绥化市县处级领导班子政治生态建设考核第一名的位次。

 (二)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加大纪律审查调查力度,建立书记办公会、案件分析协调会制度,加强对重点案件查办的包案和指导。全市共立案378件,同比增长17.4 %;结案378件,结案率100%。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9件,移送司法机关11人。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数量位列绥化市第一,案件查办工作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大追逃追赃力度,与公安机关协作,将多年网上通缉职务犯罪嫌疑人宋丰才、朱军抓捕归案,追缴赃款31.6万元,追逃工作实现“归零”目标。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全市乡镇纪委全部消除零立案。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深化以案促改,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推动相关部门解决问题15个。指导扶贫办出台了《海伦市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规范扶贫项目管理。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推进。组织海伦市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绥化市纪委监委下发的《案件警示录》,引导领导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开展警示教育,举办了全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将海伦市纪委监委近3年来查办的56个典型腐败案例制作成13块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集中公开展出,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到精准整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88个,处分194人,同比增长8.7%。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风险隐患,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偏亲向友、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8个,处理 30人,问题当年发生率明显下降。严肃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查涉黑涉恶“保护伞”,共对“保护伞”和履职尽责不力问题立案24件,处分党员干部23人,处分党员干部充当恶势力“保护伞”18人次,给予1名乡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查处警伞16人次,有7名派出所所长被处理。坚决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市纪委监委牵头,对全市4个方面27个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相关部门解决了小区物业管理混乱、饮水质量不达标、不动产办证难、违规占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工程领域、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开展业内闹访缠访问题治理。协调公安、信访等部门,依法加大对业内无理缠访、闹访、以访谋利、恶意虚假举报等问题治理和惩治力度,共处理类似案件4起,4人被依法处理,我市信访量明显下降,实现全国“两会”和70周年国庆重大活动期间业内进京上访“零登记、零上访”的目标。

(四)有效发挥专职监督作用。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监督相结合,着力提高监督质效,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完善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检举举报平台,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检查、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实施常态化监督。大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坚持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先后对违建“大棚房”、人防系统腐败、房地产领域信访、河湖清“四乱”、秸秆禁烧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已全部按期整改到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全面从严要求,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级执法标准,实事求是作出处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置2006人次,占比分别为81.16%、17.5%、0.6%、0.74%。严肃惩处恶意举报。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向诬告者亮剑、为担当者撑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2名干部公开澄清正名,进一步弘扬惩恶扬善的新风正气。

(五)作风建设在巩固中发展。通过班子成员分片划分责任区、开展专项举报、加大窗口单位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发力整治“四风”问题,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强烈信号,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紧盯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坚决整治空泛表态、敷衍塞责等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5个,处理党员干部65人,处分党员干部64人,通报典型案件3起。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打好督促提醒、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大数据筛查等“组合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71起,处理党员干部101人,处分100人。多途径常态化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27起,处理党员干部27人。

(六)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高质量开展了巡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海伦市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十四个重点推进县之一。通过上下联动、提级巡察等方式对107个单位、村开展两轮巡察,已完成全覆盖任务71.8%,贫困村实现巡察全覆盖。移交问题线索423个,都按规定进行了处理。着重抓好省和绥化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和移交线索快速办理。省委第十扶贫专项巡视组巡视海伦时移交一村干部赵希印贪污涉农资金线索后,仅用4天就查实赵希印贪污涉农资金4.8万余元,将其移交检察机关。针对绥化市委提级巡察东风镇,反馈的东风镇村集体资产资源被严重侵占的问题,海伦市纪委在东风镇深入开展以清理合同、化解债务、新增地源收费和债权收缴为主要内容的“清收治乱”工作,镇村共增收1333万元,化解村级债务393万元。这一做法,得到了张庆伟、王常松、曲敏等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七)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市纪委监委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请示工作,自觉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履职尽责,按规定向绥化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案件查办情况,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和领导。深入推进机构改革。调整了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优化职能设置,新增3个纪检监察室,加大审查调查力量,将工作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按照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赋予乡镇纪检机构和干部监察职能,设立监察专员20名,监察员35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启动派驻(出)机构改革。根据省关于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向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市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纪工委)工作也已全面启动,制定了派驻(出)机构改革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了派驻(出)机构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工作机制和履职方式,全市派驻纪检监察组23个、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1个。派驻(出)机构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组长(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人选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八)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通过下基层讲党课、到基层搞调研、举办主题党日等方式,使纪检干部在思想政治上受到深刻洗礼,担当精神更加强化。注重在职责上找准工作定位。举办了海伦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定》培训班,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乡镇纪委书记、市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共 130多人参加了培训。注重在能力上提升干部素质。选派11名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组织20名基层纪委干部到委内室(办)跟案学习,办案能力和执纪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对违纪纪检干部坚决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市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人。

201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绥化市纪委监委、海伦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重视、关心、支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实事求是地直面存在的问题: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认识不到位,一体推进“三不”不平衡不协调,尤其是纪律审查调查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有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对政治监督的定位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水平能力还不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个别人还存在自我约束不严、法纪意识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是推进“一都五城”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四届绥化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进“一都五城”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守初心使命,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坚守初心、牢记使命,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付诸行动。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想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开展政治监督。牢牢把握“两个维护”首要任务,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等行为。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开展精准监督、精准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的纪法监督保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严明党的纪律首先从政治纪律严起,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严肃查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坚决清除“两面人”,真正把政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好转。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阵地意识,定期研判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把主体责任做实;市纪委协助市委抓好政治生态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的苗头性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把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做细。严格兑现奖惩,用好考核结果,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对失职失责、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切实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实施精准问责。加强对《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今年,要集中开展三个方面集中整治。一是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集中整治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今年的一件大事,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敢于亮剑、冲锋陷阵,为精准脱贫保驾护航。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脱贫摘帽情况、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二是拓展“打伞”“破网”成果,集中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咬定三年目标不放松,持续凝神聚力,推动“打伞”“破网”向纵深发展。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玩忽职守、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帮助黑恶势力侵占国家资产,为黑恶势力提供资金支持,滥用职权帮助黑恶势力逃避处罚,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等突出问题,加大重点案件攻坚力度,对大案要案提级办理、对重点案件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拓展“打伞”“破网”成果。三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群众“衣食住行”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冬季供暖、村集体机动地违规发包、乡村公路通行不畅、冒领骗取社保低保、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混乱等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治,持续不断抓下去,直到取得明显成效。要认真总结东风镇“清收治乱”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成熟的配套措施,在全市乡镇开展“清收治乱”工作。

(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动向、新表现,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重点整治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文山会海隐形变异,不敢碰硬、不愿担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继续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挖享乐奢靡隐形变异问题,在全市开展私车公养、借道旅游、电子卡券、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变相发放津贴等问题集中治理,对顶风违纪、挑战红线的从严查处、通报曝光。三是继续推进机关作风和营商环境建设。要从群众身边的小事着眼,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聚焦市委中心工作,突出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从基层科所队存在的作风顽疾入手,严肃查处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说情打招呼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多渠道开展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推动机关作风和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推动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上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同时,要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个为主”领导,特别是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在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环节,下级纪委监委要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强化业务指导、干部交流、服务保障,实现派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完善与司法机关衔接机制,在问题线索移交、退回补充调查、提前介入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推动法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证据,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五)健全巡察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巡察重点。紧紧围绕重大政策落实、重要改革任务、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巡察,做到哪里问题突出、就巡察哪里,什么工作推进落实迟缓、就专项巡察什么,切实提高巡察联动质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巡视巡察与纪检监督监察协作配合,完善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推动巡察工作规范运行。强化问题整改。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及时约谈通报。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把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

(六)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不敢腐高压态势。保持零容忍态度不动摇,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突出重点消减存量,坚决遏制腐败增量,优先查处已经充分暴露出来的、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障碍的问题。加大国企、金融、城建、司法等领域反腐力度,重点查处违规选人用人,插手工程项目和经商活动、说情打招呼、违规收受礼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抓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完善不能腐体制机制。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剖析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查找发案规律特点,发现管理盲区、监督弱项、制度漏洞,提出监督监察建议,督促发生重大问题的地方和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整改。筑牢不想腐思想堤坝。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强化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党员干部修身齐家、公私分明;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让党员干部从内心警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咬定高素质专业化目标不松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素质为主线、以强化监督为保障,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要建强队伍。纪检监察工作成败在队伍,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纪检监察队伍面临的政治风险、能力风险和廉政风险,从严从实抓好自身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要对党绝对忠诚。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根脉本色。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捍卫纪法尊严,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带头做好“两个维护”,做到讲政治、重大局、护核心、真看齐。要增强斗争精神。纪检监察干部要做敢于斗争的反腐斗士,要有血性、有锐气,敢啃硬骨头、善打攻坚战,不断提高履职本领和能力。要公道正派用人。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树立选人用人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选用敢于负责、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决不让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受到埋没。

(二)要提高能力。一是深化全员培训。全面开展政治、纪法、技能、安全、信息化培训;突出案例教学,强化实战练兵,把培训覆盖到基层纪委,全面提升监督、谈话、取证、审理等核心技能。二是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对案件管理规范化和案件查办质量开展评查,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三是落靠办案安全责任。抓好“走读式”谈话全程管控,做细风险评估,做好思想解压,严格落实接送回访,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三)要严明纪律。要落实严的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明确审批管理权限,规范监督办案业务流程,建立查办案件涉及线索延伸办理审批制度,防止出现超范围审查调查,私自延伸办案线索等问题。树立正确的办案观,坚决纠正盲目追求“零退查”“零不诉”“零无罪”等错误做法。要落实严的作风。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习惯,遇事不推诿、办事不拖拉,敢于攻坚克难,主动担当作为。强化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对每项工作都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达到精准要求。要落实严的要求。严明纪律“红线”,用最严的要求管住干部,严禁说情干预、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严查跑风漏气、打探消息、通风报信等失密泄密行为。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干担当、锐意进取,奋力书写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海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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