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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紧盯突出问题深化整治 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10-15

    

       “我心存侥幸、利欲熏心,把手伸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近日,在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现场,万山区财政局某街道分局原局长杨某悔恨不已。此前,万山区纪委监委发现并查实杨某利用工作便利,虚报套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问题。最终,杨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今年以来,贵州省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整治,坚决纠治和查处截留挪用、侵占套骗乡村振兴资金等腐败问题,纵深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领域整治。

  深入开展全面排查,从源头防范资金“跑冒滴漏”。贵州省纪委监委督促省、市、县、乡四级相关部门全面排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针对性提出对策措施,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776个,清缴追回资金1.38亿元。

  贵阳市纪委监委聚焦资产闲置、项目立项不精准重复建设、频繁调项造成资金损失等突出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州县乡三级紧盯资金被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项目闲置低效、财务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针对性提出对策措施,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强化案件查办,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坚持以资金流向为切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全流程,围绕乡村振兴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成效、资产后续管护等关键环节,找准以权谋私、“蝇贪蚁腐”问题产生的特征规律及症结所在,严肃查处插手项目、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资金等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乡村振兴资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90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55人,推动返还群众财物7.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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