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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

各乡镇(街道)党委,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

“五一”“端午”两节将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扎实作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之以恒开展好纠治“四风”工作,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遵守“十个严禁”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顾大局,识大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以实际行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遵守绥化市纪委监委要求的“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聚餐、聚集、聚会活动;二是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三是严禁疫情防控擅离职守、脱岗漏岗;四是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违规收送购物卡和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五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六是严禁违规吃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七是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和奖金;八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九是严禁公款旅游和借道旅游;十是严禁参与赌博及酒后驾车。

二、切实担负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传达本通知有关精神,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管,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层层传导压力,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强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的同时,加强本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市纪委监委将采取受理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针对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将紧盯节日期间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监督举报电话:5722769、5721848。

 

 

中共海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伦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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