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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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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3

为规范委机关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

1、各科室人员应按参会人员要求按时参加会议,严禁指派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2、参会人员均不能迟到和早退。

 3、会议期间,会场内禁止吸烟;参会人员一律将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禁止接听电话,如有紧急事情到会场外接听电话。

 4、办公室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参会人员或科室负责人在《会议通知单》上签字确认;紧急会议由办公室人员口头通知或电话通知,不需签字确认。

5、全体会议由科室负责人负责通知本科室(部)其他人员参会。

6、会议前5分钟办公室对参会人员进行统计,填写《参会人员情况统计表》报送领导;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视会议重要程度与主管领导、常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说明原因,同时报办公室说明情况,未说明情况的按缺席统计。

    7、会议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将《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单》、《参会人员统计表》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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